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为迎接和庆祝公司建校40周年,现面向全校征集在公司建校40周年发展历程中取得的具有重大价值的标志性科研成果。请各二级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梳理建校40周年以来本单位取得的各学科领域的科研成果,遴选其中具有重大价值的标志性成果,于3月22日前将申报成果材料报来。学校将对各单位遴选上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校级遴选,最终确定公司建校40周年40项标志性科研成果,予以集中宣传,并予以适当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1.征集成果时限:1984年建校(按1984年1月1日起算)以来至今的四十年期间。
2.征集成果类型:分为论文、著作以及其它应用类成果三大类,应用类成果主要包括标准、专利、审定或授权的新药、动物和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以及研究报告、领导批示等。
3.成果申报方式:个人自主申报与他人推荐申报均可,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和推荐,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口二级学院申报和推荐。对部分退休、离休以及调离公司科研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产权归属公司的具有重大价值的科研成果,由科研处负责初步遴选上报。
4.申报成果类型:可以单项成果申报,也可以多项成果围绕一个主题集中申报,可以个人成果申报,也可以团队成果申报,但不能将单项或个人申报的成果纳入围绕一个主题集中申报的系列或团队成果中重复申报。
5.成果遴选标准:坚持“四个面向”原则,坚持“破除五唯”原则,坚持真正价值贡献原则,对直接响应国家重大战略和直接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研究成果,对前期获得有重要科研项目支持或者后期获得有重要科研奖励荣誉或得到重要领导实质性肯定批示或实现有重大经济转化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征集遴选。
6.成果遴选程序:成果遴选分为三个环节进行。首先,初级环节依托各二级公司进行,各二级公司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或者推荐申报,对于建校40周年以来符合条件的但因教师本人退休、离休或者调离而没有申报推荐的具有重大价值的科研成果,由科研处负责予以组织申报推荐。其次,对征集到的申报和推荐的科研成果,按照以上成果遴选标准,各二级公司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初步遴选,择优推荐上报不超过10项科研成果,科研处遴选推荐的项数参考以上数量指标酌情确定。再次,学校对各单位上报的科研成果,按照以上成果遴选标准从中评选出40项标志性成果,并根据成果贡献度情况,适当予以不同等级区分。
7.产权归属要求:结合近几年人才引进和流动实际,对于申报成果的产权归属作以下要求,单项申报的成果要求成果取得时公司教师为第一署名作者和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系列成果集中一个主题申报的,可以有之前或者之后在其它单位取得的成果,但取得的主体性成果要求公司教师为第一署名作者和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
8.入选成果表彰:对于最终遴选确定的40项标志性成果,学校将结合建校40周年纪念活动,予以集中宣传推介,同时对于相关教师授予适当精神和物质奖励。
9.材料报送要求: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和科研处将遴选上报的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及时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推荐科研成果总体情况介绍并附上代表性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总体情况介绍参见附件1。代表性科研成果,如果是单项成果申报,只附本项成果即可,如果是系列成果集中一个主题申报,附上不超过5项代表作的成果。
上述材料,科研成果总体情况介绍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代表性科研成果仅报送电子版即可。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以“所在二级单位名称+40周年标志性成果推荐材料”为文件和邮件名称打包,予3月22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以下邮箱:wkfzghc@163.com。
联系人:王晓庆联系电话:15153655230
团队建设办公室科研处
2024年3月13日